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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研究生成绩单或成绩公证

来源:研究生院  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3-09-22  浏览次数:
    围:取得华侨大学学籍的研究生。
办理程序:
1、中文成绩单由所在学院提供,由管理成绩的秘书审核(签字),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,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加盖研究生院成绩证明专用章。
2、英文成绩单要按网上格式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.doc翻译成英文。连同审核后的中文成绩单原件,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查后,加盖研究生院成绩证明专用章。
办理地点:杨思椿科学馆402(泉州校区)   行政主楼A1107(厦门校区)。
办理时间:每周三、五上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