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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

来源:  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8-06-28  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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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〔2018〕41号

关于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

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

各培养单位:

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,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,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》(华大研〔2016〕14号)的规定,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期末考试时间

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8年6月22日(第16周)结束,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6日(第17周-第18周)为考试复习或课程论文撰写时间,2018年7月9日到2018年7月20日(第19周-第20周)为期末考试时间。其中,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,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8年7月13日(第19周)。

1.选修课

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(第18周),各科考试在第18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。

2.基础学位课、专业学位课等课程

考试时间为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0日(第19周-20周),各科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。监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,培养单位应通知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一卡通(或学生证)和身份证,否则不准参加考试。

3.公共学位课

泉州校区:

1)学术型硕士研究

B班(请自备耳机):

研究生英语听说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19:00-19:30

研究生英语阅读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19:30-20:50

2)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(请自备耳机)

英语(阅读部分)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19:00-20:20

英语(听说部分)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20:20-20:40

厦门校区:

1)学术型硕士研究生

A班:

学术英语听说:2018年7月10日晚上  19:00-19:30

学术英语:2018年7月10日晚上  19:30-21:10

B班(请自备耳机):

研究生英语听说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19:00-19:30

研究生英语阅读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19:30-20:50

2)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(请自备耳机)

英语(阅读部分)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19:00-20:20

英语(听说部分):2018年7月9日晚上  20:20-20:40

本次公共英语期末考试(除学术英语听说/学术英语外答题卡为机涂卡,考生务必自备耳机、2B铅笔、橡皮擦及黑色水笔。

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,考试日程详见附件。

二、试卷印刷

1.为避免试卷印刷过程出现问题,原则上在哪个校区考试,试卷即在相应校区文印室印刷。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须由任课教师到相应校区文印室办理。

2.试卷印刷地点

泉州校区文印室:杨思椿楼311室

厦门校区文印室:行政主楼B305室

三、成绩报送

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,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。

1.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:《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(格式)》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(下载地址:http://www.shualm.com/info/1056/1111.htm)。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,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,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,以“缺考”论处。《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》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(下载地址:http://www.shualm.com/info/1056/1115.htm)。

2.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成绩录入统一在新系统上进行,新系统登录地址:http://gmis.hqu.edu.cn/hqjygl/。系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: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21日。

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录入成绩(登录以上网址→输入工号、密码→成绩管理→成绩录入),同时打印成绩报送表(纸质,须签字)一式两份,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(叠放顺序应与成绩报送表中姓名顺序一致),于2018年7月22日前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。

各培养单位汇总成绩报送表后,于2018年7月23日前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档。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录入及提交。

3.研究生英语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,需将成绩报送表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存档(各一式一份),英语课程试卷任课教师按班级整理好后泉州校区由外国语学院存档,厦门校区送交研究生院代为存档。

研究生政治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,需将试卷(或课程论文)及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存档,同时将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存档。

四、补(缓)考

1.根据《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、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;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,非学位课程(含选修课)低于60分者,可参加补考。重修课程不得补考。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。

2.下列情况不准补考:无故缺考的学生;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;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。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,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,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,其成绩不予承认。

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,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。

3.学生应在了解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后方可离校,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。

4.补(缓)考时间安排

1)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(缓)考时间、地点

A.学术英语、学术英语听说

厦门校区:2018年9月4日下午15:00-17:10,B406

B.研究生英语阅读、研究生英语听说

泉州校区:2018年9月4日下午15:00-17:10,永亮楼301

厦门校区:2018年9月4日下午15:00-17:10,E2-403

2)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(缓)考时间、地点

英语

泉州校区:2018年9月4日下午15:00-17:10,永亮楼306

厦门校区:2018年9月4日下午15:00-17:10,E2-404

3)专业课(含基础课、专业课、选修课、非学位课)

本学期专业课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研究生,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补(缓)考。

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(缓)考的学生,携带本人的一卡通(或学生证)和身份证,准时参加补(缓)考。不按时参加补(缓)考者,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5.补(缓)考成绩报送

补(缓)考成绩应于2018年9月14日(第2周)前录入系统。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。

五、课程重修

需办理重修的学生,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重修手续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重修办理程序: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。请登录http://gmis.hqu.edu.cn/hqjygl/→输入学号、密码→课程与成绩→重修申请,经任课教师、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重修。所有线上申请重修的学生,务必自行跟踪重修审批进度,确保审批流程按时完成,未经最终批准和备案的重修课程成绩将不予承认。

六、课程免修

需办理免修的学生,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免修手续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根据今年研究生入学英语统考情况,经研究决定,对第一外国语为《英语》的免修条件第8点作详细规定如下:2018级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80分及以上,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。

免修办理程序:免修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。请登录http://gmis.hqu.edu.cn/hqjygl/→输入学号、密码→日常事项→免修课程申请,经任课教师、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免修,未经最终批准和备案的免修课程将不予承认。

 

七、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

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,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,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,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、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,由学生本人自负。

从第3周开始,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。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,而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,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,需重修。

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办理程序:变更统一在新系统上申请。请登录http://gmis.hqu.edu.cn/hqjygl/→输入学号、密码→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→个人培养计划维护,经导师、分管领导线上审批通过,交培养单位统一汇总,于开学后两周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批。

八、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大纲

各培养单位应于2018年9月7日(第1周)前将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大纲(见附件3)纸质版收齐盖章(一式二份),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,1份由各培养单位留存。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pyb@hqu.edu.cn。教学大纲命名格式:“课程代码-课程名称-任课教师姓名”,如“020103002-高级微观经济学-XXX”。

九、报到注册

本学期于2018年7月23日开始放假。老生下学期2018年9月1日、2日报到注册,2018年9月3日正式上课。新生上课时间2018年9月12日,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。

研究生(含获准延期的研究生)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,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。因故不能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研究生,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。请假超过2周的,须经研究生院批准。 

附件:

1.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(泉州校区)

2.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(厦门校区)

3.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          附件3.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.doc

         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6月28

 

附件1: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

(泉州校区)

 

①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(B班)

考试时间

2018年7月9日星期一晚上(19:00-20:50,110分钟)

课程名称

研究生英语听说(19:00-19:30)

研究生英语阅读(19:30-20:50)

请自备耳机及黑色水笔

考试地点

经梯3-1

泉州班(共54人):法学院(23)+文学院(9)+数学(16)+工学院(3)+工商重修(2)+政管重修(1)  考场:经梯3-1

       注:考场以班级为单位,重修的同学请19:00前入场,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。

 

②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 

考试时间

2018年7月9日星期一晚上(19:00-20:40,100分钟)

课程名称

英语(阅读部分)(19:00-20:20)

英语(听说部分)(20:20-20:40)

请自备耳机及黑色水笔

考试地点

经梯2-1、经梯2-2、经梯2-3

1.泉州专硕1班(共51人):经金(27)+生医(22)+工商(1)+美术重修(1)  考场:经梯2-1

2.泉州专硕2班(共40人):MBA中心会计专硕(39)+工学院重修(1)  考场:经梯2-2

3.泉州专硕3班(共53人):外语(12)+工学院(15)+体育(14)+美术(12)  考场:经梯2-3

       注:考场以班级为单位,重修的同学请19:00前入场,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。

   

附件2: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

(厦门校区)

 

①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(A班)

(沈淑霞老师班) 

考试时间

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晚上(19:00-21:10,130分钟)

课程名称

学术英语听说(19:00-19:30)

学术英语(19:30-21:10)

请自备黑色水笔

考试地点

B405、B406

厦门班(共44人)分成两个考场考试:

1.考场1(共22人):国关(4)+华文/华教(2)+机电(12)+统计(4)  考场:B405

2.考场2(共22人):材料(9)+土木(13)  考场:B406

       注:考场以班级为单位,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 

 

②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(B班)

(周静敏老师班

考试时间

2018年7月9日星期一晚上(19:00-20:50,110分钟)

课程名称

研究生英语听说(19:00-19:30)

研究生英语阅读(19:30-20:50)

请自备耳机及黑色水笔

考试地点

E5-101、E5-102、E5-103

1.厦门1班(共55人):材料(51)+信息重修(1)+化工重修(1)+建筑重修(1)+马院重修(1)  

考场:E5-101

2.厦门2班(共56人):机电(48)+统计(6)+材料重修(1)+哲社重修(1)  考场:E5-102

3.厦门3班(共56人):国关(8)+华文/华教(8)+土木(36)+土木重修(1)+信息重修(1)

+计算机重修(1)+材料重修(1)  考场:E5-103

        注:考场以班级为单位,重修的同学请19:00前入场,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。

 

③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

考试时间

2018年7月9日星期一晚上(19:00-20:40,100分钟)

课程名称

英语(阅读部分)(19:00-20:20)

英语(听说部分)(20:20-20:40)

请自备耳机及黑色水笔

考试地点

E4-101、E4-102

1.厦门专硕1班(共68人):华文(31)+机电(30)+信息(1)+土木(5)+建筑(1)  考场:E4-101

2.厦门专硕2班(共64人):计算机(29)+新传(30)+音舞(5)  考场:E4-102

       注:考场以班级为单位,重修的同学请19:00前入场,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。

 

考场注意事项

 

1.参加期末考试和补(缓)考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(或学生证)和身份证,否则一律不准参加考试。

2.参加硕士英语期末考试和补(缓)考的学生,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,注意更换新电池,在考前做好听力调试。

3.闭卷考试中,不得携带手机、任何书籍、笔记、有文字或符号的纸张入座

4.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,并按主考教师编排的位置表就座。迟到30分钟以上,不得进入考场;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;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。

5.考试应独立完成,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。凡有作弊行为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协同他人作弊者,均以“作弊”论处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
   6.考生在考场应保持肃静,考试结束后立即交卷。提前交卷者要迅速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议论、喧哗,违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