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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考试须知

来源:  作者:  发布时间:2018-03-22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。
二、考生自备考试用笔(黑色签字笔),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各种通讯工具或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,违者按作弊处理。
三、考生入场后应按指定的座位入座、并将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,以便核实。
四、考生进入考场以后,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不准偷窥、抄袭他人试卷,不准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,不准夹带、冒名替考或换卷,不准吸烟。
五、考试考试信号发出后,考生才能正式答题,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,开考后60分钟内考生不准交卷出场。
六、考生领到试卷、答题纸及草稿纸后,应在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写姓名、考生编号、报考专业、考试科目名称等规定信息,凡答题纸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辨认的,后果由考生负责。
七、考生开启试卷袋后,应首先检查试卷质量,如有缺页和印刷问题,向监考员申请更换,一旦考试开始后,不得申请更换试卷。
八、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答题纸规定区域上用黑色签字笔书写。答题纸上不得使用涂改液,未按照上述要求作答者,后果自负。
九、考生应该严格服从监考人员管理。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,如果遇到试卷模糊或答题纸破损问题,考生可以举手询问。
十、考生离开考场时须交卷,不得携带试卷和答题纸(含草稿纸)离开考场,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、不得再进场续考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和答题纸分别翻放在桌上,待监考员许可后离场。
十一、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